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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学位委员会关于公布2014年上海市增列学士学位授予单位和专业名单的通知

上海市学位委员会文件

沪学位〔2014〕6号


上海市学位委员会关于公布2014年
上海市增列学士学位授予单位和专业名单的通知


各有关高等学校:

      根据《上海市学位委员会关于做好2014年普通高等学校学士学位授权审核工作的通知》(沪学位〔2014〕2号)、《上海市学位委员会关于对相关高校开展学士学位授权复审工作的通知》(沪学位〔2014〕4号),以及《上海市学位委员会关于开展上海开放大学学士学位授权审核工作的通知》(沪学位〔2014〕5号)精神,经学校申报、专家评议和上海市学位委员会审核,现批准同济大学等16所普通高校的建筑学等26个本科专业增列为学士学位授予专业;批准上海外国语大学贤达经济人文学院的阿拉伯语本科专业有条件增列为学士学位授予专业,待有下一届毕业生当年重新申请学士学位授权审核;批准上海开放大学增列为学士学位授予单位,其机械电子工程等3个专业增列为学士学位授予专业(名单详见附件1和2)。另外,上海视觉艺术学院的广播电视编导、绘画和雕塑专业,上海外国语大学贤达经济人文学院的法学专业,上海师范大学天华学院的国际商务和物流管理专业,通过授权复审。为充分发挥专家评审作用,促进专业建设,同时将专家评审意见要点反馈你们。


      希望各校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及其暂行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不断加强专业建设和学位管理,保证学士学位授予质量。





附件:1.2014年上海市普通高校增列学士学位授予专业名单

           2.2014年上海开放大学增列学士学位授予单位和专业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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